已完结类别订阅
2019大学慕课答案 初级会计学(集美大学)1206013215 最新大学MOOC满分章节测试答案
本答案对应课程为:点我自动跳转查看
本课程起止时间为:2019-03-27到2019-06-05
本篇答案更新状态:已完结
【作业】第一章 总论 第一章 总论
1、 问题:企业如果出现资不抵债,进入破产清算,到底谁的权利更能得到优先保证呢?请看下面股东代表和债权人代表的争论:股东代表:我们把钱投给企业,企业给我们的分红有时多,有时少,有时连一分钱也没有,我们都没有什么意见,现在企业破产了,你们至少得把我们给你的投资优先还给我们把?债权人代表:我们把钱借给你,利息到现在一分也没有收到,我们平时并不参与你们的经营活动,企业现在变成这样,投资的一方具有参与管理企业的权利,他们对企业破产清算也负有一定的责任,因此,公司的财产应该优先分配给我们。 问题: 请查阅《破产法》,回答破产企业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?债权人的权益是否优先于股东的权益?
评分规则: 【 (一)评分指导:该题主要考查债权和股权在求偿权方面的区别。答案提示:《破产法》第109条规定:“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权利人,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”。债权人的权益优先于股东的权益。第一,股东参与了企业的额决策,应该对公司破产承担一定责任。债权人并未参与公司的决策,对公司的破产无直接责任。第二,如果债权人的债务无法优先得到偿还,可能会引发破产的连锁效应。因此,在剩余财产分配上,应该优先分配给债权人。(二)得分标准:1.回答“债权人的权益优先于股东的权益”,得50分。2.说明“债权人的权益优先于股东的权益”的原因,得50分。
】 点我阅读全文







